槍擊案久拖不決 東方公安局原局長被逮捕
新華網海南頻道7月27日電(記者趙葉蘋)海南省東方市民警文瑞強濫用槍支傷害無辜群眾邢亞蓋,卻誣告其是在逃罪犯,市公安局局長李國和竟然幫助文瑞強掩蓋罪行,致使造成邢亞蓋被傷害一案拖延近6年未處理。
記者26日從海口市檢察院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案已經查明。4月17日,海口市檢察院瓊山區院以文瑞強涉嫌故意傷害罪向瓊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東方市公安局原局長李國和、原局紀委書記陳文吉和大田派出所原所長章生貴在處理文瑞強槍傷無辜群眾事件中涉嫌玩忽職守,目前已被逮捕。
據海口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韓精華介紹,去年底,海口市檢察院瓊山區院根據舉報,以文瑞強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經偵查查明,原民警文瑞強于2000年7月24日在東方市大田鄉開槍擊中過路村民邢亞蓋致其重傷。而大田派出所原所長章生貴卻向市公安局報告稱,被擊傷的邢亞蓋是批捕在逃犯。東方市公安局原局長李國和對這一事件采取極不負責的態度,不作認真組織調查,就帶領章生貴等干警到東方市人民醫院對正在住院治療的邢亞蓋實施刑事拘留。
7月25日,陳文吉根據李國和的安排,帶領民警對槍擊事件進行調查,在邢亞蓋否認其負案在逃的情況下,仍于7月27日形成了《關于大田派出所副指導員文瑞強開槍擊傷負案在逃人員邢亞蓋的調查報告》,并確認邢亞蓋就是“99﹒8﹒22”案件負案在逃人員。
9月5日,東方市檢察院根據群眾控告,對文瑞強開槍擊傷邢亞蓋案件進行調查后,向東方市委政法委報送了《關于文瑞強槍擊邢亞蓋一案的調查報告》,認為邢亞蓋不是“99﹒8﹒22”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文瑞強濫用槍支傷人的行為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建議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東方市委、市委政法委主要領導在檢察院調查報告上批示,要求市公安局依法處理本案。東方市公安局對市領導批示沒有采取任何行動,造成邢亞蓋被傷害一案拖延5年多未處理。
(來源:新華網海南頻道)摘自新疆重點新聞網--天山網(http://www.xj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