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學、就醫、用水、用氣、用電等所有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公用事業收費,都要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網站等方式向社會全面公開。長沙市政府日前出台規定,防止公用事業單位亂收費。
按規定,長沙各市屬公用事業單位和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企業,將通過新聞發布會、中國長沙網、長沙市政務公開網、《長沙政務服務辦事指南》、報刊、電視以及行業網站等途徑,向社會全面公開該單位的收費價格、服務標准、辦事程序、監督電話等內容。
針對群眾普遍關心的醫療、教育亂收費問題,長沙市政府要求,醫院對藥品、醫療器械采購實行集中招投標,住院病人診療費實行一日一清單,重要檢查和貴重藥品使用事先征求病人或家屬意見﹔學校收費要通過《收費明白卡》、《收費手冊》、教代會、家長座談會、“千名家長評學校”等方式進行公開,并將基礎設施建設、教材、圖書等采購實行公開招標,結果張榜公示。此外,公用事業單位各項價格調整必須經專家論証、召開聽証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并經物價部門嚴格審核批准。
為確保公用事業單位收費公開有序開展,市政府還將建立健全監督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不力,不按規定實施公開的,追究領導責任﹔對搞形式主義、虛假公開的,提出嚴肅批評﹔對嚴重侵犯群眾權利、損害群眾合法利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堅決嚴肅查處。(周立耘)摘自新疆重點新聞網--天山網(http://www.xj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