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xjts.cn   首页 - 新闻 - 政务 - 区情 - 兵团 - 地州 - 经济 - 文化 - 科教 - 旅游 - 民族 - 生活 - 法治 - 短信 - 邮件 - 社区
   天山网--新疆重点新闻网站、新疆网络第一媒体   

浙江:法官配偶以及子女不得从事诉讼代理业务
http://www.tianshannet.com.cn    2006年7月27日 17:55   新疆天山网
背景颜色【绿】   字体【】   字体颜色【绿

  
    新华网杭州7月26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法院将通过建立随机分案制度,对办案的各环节实行跟踪监督;限制法院离任人员和法官配偶、子女从事诉讼代理业务;法院审判业务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裁判文书逐步依法实现上网公开;建立说情报告制度,抵制人情关系的影响等措施保证司法公正。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说,人情关系对司法公正的干扰不仅来自于法院外部,也存在于法院内部。部分干警抵制说情的态度不坚决,借口“有道理”替他人说情,以“在许可范围内”为由照顾、打招呼等现象还存在。有一当事人反映,少数法官与律师未保持应有距离,接受吃请,有的甚至为当事人介绍律师。

    据了解,近3年来浙江全省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违纪违法案件45件45人,有2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回避规定等违纪4件。摘自新疆重点新闻网--天山网(http://www.xjts.cn)

   稿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朱凯莉)  
打印本文    浏览评论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笔名:     匿名发表   
  您要对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虚拟主机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新疆媒体 | 新疆地州

Copyright (C) 2001-2005 tiansha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天山网 版权所有
未经天山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新闻热线:0991-8521333
E-mail:webmaster@xjts.cn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