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王燕如实习生曲秀娟报道)“去年12月份用公积金买了一套房子,能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利率是不是要上浮?”7月24日,家住乌鲁木齐市南湖二期的周先生拨打热线咨询。
针对周先生的咨询,记者采访了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德荣。李德荣介绍,如果第一次贷款还清后,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并在这一年内没有支取住房公积金,可以二次贷款。
李德荣说,第二次贷款利率不上调,仍执行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即5年期贷款利率4.14%,5年以上贷款4.59%。如果在还款期内利率调整有变化,本年度暂时按照原利率执行,等到次年1月1日起,才正式按照新贷款利率执行。他说,像周先生的这种情况,他可以把贷款一次性还清,一年后,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不收违约金,并且所还的金额高出当月应还的本金和利息,剩余部分可直接冲减本金。”李德荣说,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还款业务时,只要所还的金额高出当月应还的本金和利息,剩余部分可直接冲减本金;对借款人有特殊要求或提前偿还以后期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不能办理跨年度提前本息还款业务。摘自新疆重点新闻网--天山网(http://www.xj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