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闫毓 实习生毛颖辉 通讯员杨继青)
3月15日,新疆律师协会派出的11名律师前往香港参加为期四周的培训。这是新疆律师协会成立20年来首次律师赴港参加培训。
据了解,加入世贸组织后,为使我国律师尽快熟悉国际法律事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香港律师会共同制定了《香港与内地律师发展计划》。根据规定,内地各省律师协会将分期、分批赴香港参加培训;香港律师会为参加培训的律师提供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及执业事务的第一手资料,并安排内地律师直接到香港律师行参与执业,深入了解香港律师的运作与管理方法。
为此,新疆律师协会在全区范围内对2000余名律师进行了选拔,并委托专业学校举办了为期三个月的英语培训班,最后选拔出英语基础较好、执业五年以上的11名律师骨干前往香港,参加为期四周的培训。摘自新疆重点新闻网--天山网(http://www.xj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