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 海东伟)记者11月7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了解到,从明年元旦起,将在自治区范围内全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标准按监督打分后分为A、B、C、D四个级别。
自治区卫生厅于2004年下发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通知,并在部分学校食堂进行了试点。在经过一段时间试点和总结后,制定出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标准,并于今日下发至全疆15个地州市的卫生行政部门。
量化分级标准分为食品生产企业、餐饮行业两大类,这两类又分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标准和卫生许可审查量化标准,共有15个大项的评定标准。各卫生行政部门将按两类、两种及15个大项内容量化标准进行打分,最高分值可打至95分,最低为10分。
据了解,在评定打分中,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者,评为良好;得分为总分的60~85%者,评为一般;得分低于总分的60%者,评为差。
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论均为良好的评为A级;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其中一项达到良好,而另项为一般的,评为B级;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均为一般的,评为C级;卫生许可审查结果为差,或者卫生许可审查结果为良好、一般的,但经常性卫生监督为差的,评为D级,D级单位须进行限期整改或次年不予验证。新领取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不评级。
达不到标准降级处理
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副处长李睿介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卫生风险度和信誉度分级的基础上的新型食品卫生监督模式,它对提高食品从业单位守法自律意识和诚信经营具有积极的意义。对于评定后获得的等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等级标识贴在卫生许可证上,以便消费者识别和监督。所获得等级具有流动性,对监管周期内达不到标准的给予降级处理。摘自新疆重点新闻网--天山网(http://www.xj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