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 题:招生腐败:查处为何总在曝光后?
——代表委员叩问高校“招生门”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吕诺
一则新闻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关注:教育部部长周济3月8日在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2004年,全国高校招生违规信访总量和遗留问题明显少于往年,多数省份社会举报投诉减少三成甚至一半。
教育部中纪委联手整肃2005高考招生纪律
■2005年全国高等教育本专科计划招生475万
■ 从严管理,公开透明,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高校招生考试公平公正
■“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这是一道高压线,坚决不准碰”
■“对在招生录取中乱收费的高等学校,一经发现,主管部门要立即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再依据规定处理。”
“这是一个积极的信息。”全国政协委员万选蓉说,“但是,只要有一起招生丑闻发生,影响的就是百分之百的教育公平。”
北航广西招生事件、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乱收费行为……2004年,高考招生腐败行为通过媒体监督,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话题。
为什么总在媒体披露丑闻之后才查处高校招生腐败行为?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指出,高校招录管理上的漏洞暴露很多,而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招生人员的堕落:招生腐败倒下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
典型案例:海南大学艺术学院招生黑幕——2003年8月,媒体报道了海南大学艺术学院招生黑幕:两名基本没有绘画基础的学生,却以美术专业课高考“状元”和“榜眼”的身份被录取;在海南大学教务处组织的2002级学生专业课抽查中,居然一半学生不及格,甚至出现2分(百分制)的离谱成绩。随后的调查显示,这并不是学生高考作弊的问题,该院美术系一位学生坦言:“招生老师收了我的钱”。
社会声音:招生工作是一项“肥差”,是人所共知的“秘密”。
黄泰康代表:部分招生人员的堕落,使招生腐败这个“多米诺骨牌”倒下了第一张“牌”。其实招生人员受贿一直存在,只是刚开始比较隐蔽。正是由于以往对招生人员的道德和法律上的堕落重视不够、打击不力,才导致这种腐败行为肆无忌惮,使得各种腐败因素突破了公正招生的第一道防线,最终形成典型的权钱交易。招生人员收受贿赂行为涉嫌职务犯罪,必须严加惩处。解决招生腐败首先要从抓招生人员思想建设开始,纯洁招生人员队伍。
“潜规则”盛行:招生腐败的保护伞
典型案例:北航招生丑闻——2004年8月,一名广西考生在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档后,遭该校招生工作人员索要10万元钱。此事经媒体披露掀起一场轩然大波。
社会声音:“违规”的是考生和家长。花钱“买”好学校上,这是“江湖规矩”。这个考生和家长破坏了高校招生的“游戏规则”。
郭永运代表:“钱学交易”这一“潜规则”从被默认到“明码标价”,人们为招生腐败共同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没有达到分数线的学生通过交费进入学校享受高等教育,同时使学校获得经济利益——这种“钱学交易”的潜规则,把凭高考分数上大学的公平底线轻易打破了。这些年来,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望子成龙的家长为了达到让孩子上好学校的目的不惜重金。我们需要在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严厉打击发生在招生领域的“钱学交易”。必须建立起问责制,出现问题一查到底,不仅要查办学校方面,也要对行贿的家长、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自主权”滥用:招生腐败的滋生土壤
典型案例:兰州理工大学招生事件——一名内蒙古考生在2004年高考中取得547分的好成绩,比当地本科线高出了50多分。她报考的一般本科院校中,第一志愿是兰州理工大学。该校招录人员称,她的成绩比学校在内蒙古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低3分,可以考虑通过“机动名额”录取她,但必须要交3万块钱。
社会声音:学校招生自主权越来越大,“机动名额”就是敛财的“聚宝盆”。
万选蓉委员:个别高校不能正确对待逐渐扩大的招生自主权:不是用来选才,而是用以敛财。有的高校利用外语小语种、保送生、特长生、预科生等特殊招生形式,钻“机动名额”、“定向招生”、“自主招生”等招生录取政策的空子,在招生录取环节进行乱收费。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应该在受到良好社会监督的条件下实施,教育主管部门不能一放了之,要联合其它部门和社会力量形成广泛的监督机制。
“关门”搞招生:招生腐败的隐身术
典型案例:西安音乐学院“赞助费”案——2004年7月,一名浙江考生在考取西安音乐学院后,被招生办要求将3万元“教育基金”汇到学校账户,否则将不予录取。这名考生无从得知为何要交这些钱,因家庭经济能力不足,忍痛放弃了自己的理想。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有关部门查出,近几年西安音乐学院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收取各种“赞助费”和“捐款”金额巨大。
社会声音:高校从招录人员的确定、录取分数线的划定到选人提档,整个招生过程神秘莫测。一些高校关起门来,招生操作程序甚至全由几个人“承包”了,“暗箱操作”严重。
苟建丽委员:招生信息的不公开,为高校招生的“暗箱操作”留足了空间,使得一些高校蒙蔽社会以及学生、家长大行腐败得以隐身有术。应该让招生活动全程透明,以保证对公共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关部门对高校收费的治理,不但应当进一步完善收费种类、标准和监督措施,更重要的是要管住使用环节。可以规定使用办法、标准并进行监督,或者全部收归国家支配并不得截留和返还。只有接受行政诉讼的监督,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高考招生腐败。(完)
代表委员给择校热"开药退烧"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吕诺、邱红杰)治病要对症下药。针对“择校热”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区域教育发展不均衡的症结,正在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会诊后开出三剂药方。
一、将暗箱操作变为公开行为(此方起效要快)。
马志武代表认为,“择校热”如果一时难以改变,至少应该立即缓解症状:从杜绝名校腐败入手,对择校费加强管理,增加透明度,使择校公开,避免暗箱操作,在择校中尽可能争取公平。重点学校的择校费,可以拿出一部分用于加强普通学校的建设。
苏文金代表说,重点学校的经费投入、师资配备、项目建设、投资效果等内容要进行公示,增强群众监督的力度,杜绝暗箱操作和关系投资。人大、政协要对其加大监督力度。
二、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此方药力要猛)。
陈守义委员说,政府要使校际均衡发展。教育经费投入要向薄弱学校、普通学校倾斜,要选派优秀教师、校长到薄弱学校、普通学校进行定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示范,而普通学校、薄弱学校也可选派教师、校长到名校兼职学习。 朱友林代表说,今后不能再有重点校和普通校之分。在普及义务教育初期,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点学校,有利于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现在,必须大力改造薄弱校,缩小其与重点学校的差距。
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此方剂量要足)。
朱友林代表认为,教育体制也是“择校热”的诱因。在现有的应试教育机制下,哪个学校的学生将来更有机会上升学率高的高中、名牌重点大学,当然这个学校就有优势。
苏文金代表说,发展中的问题最终要靠发展来解决。根治“择校热”,必须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增加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资,建立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教育事业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完)
择校“黑洞”黑在哪?</b>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吕诺、邱红杰、顾瑞珍
择校被喻为一个无法探悉的“黑洞”,但这个黑洞到底“黑”在哪?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学校权力过大,而有效监管失位,使得违法违规成为“黑洞”。
从某种程度上讲,以制约权力为内容的改革尚未波及到校园。如今,谁能说清一个校长有多大权力,巨额择校费、赞助费花到了哪里。无限制的权力,使得学校的教育资源几乎成为某些人掌控的“私人资源”,也成为一个隐性的“腐败源”。
“一所所谓的‘名校’,每年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现金的流动不亚于一个小型企业,但一般不会引起注意,对它的监管也没有像企业那样严格和规范化,甚至可以说对学校权力以及资金流动根本没有监管。”陈守义委员说。
在很多学校,包括择校费等收费的数额以及使用途径没有一个公示制度,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基本上也不对此进行审查。而审计、税务等国家监管机构也没有及时将重点转移到这些学校,因此基本上在对择校费这块重大资金的核查和管理是个空白。
“监管的失位,必然导致在择校等问题上出现一些违法违规现象。”马志武代表说,“比如在义务教育领域,虽然已经推行了‘一费制’,但是大量借读生和择校生的出现,其背后产生的巨额借读费和择校费严重冲击了这项制度,而收取择校费更是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更令人忧虑的是,择校本身的违规带来的是一系列其它社会违法违规行为,更为权钱交易留下了空间。
“可以说,择校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确实存在着一些沉重的黑幕,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制度上、法律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制约。”陈守义委员说,“最关键的还是让教育均衡发展,缩小所谓‘名校’和普通校的教育差别,缩小城乡教育差别,从源头上阻断择校的社会行为。”(完)摘自新疆重点新闻网--天山网(http://www.xj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