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韩晓怡 郭倩 李敏燕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代表们认为,尽快将《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列入本年度立法计划,既是劳动者的需要,也是建立稳定协调劳动关系的需要。
代表们提出,现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难以规范和调整当前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原有的一些劳动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也由于效力层次比较低且分散,不便于职工知晓和掌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后,部分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不依法为职工办理和缴纳劳动和社会保险等的行为,将会减少。摘自新疆重点新闻网--天山网(http://www.xj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