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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滑抢车道危险还违法
http://www.tianshannet.com.cn    2006年7月25日 12:50   新疆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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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钟磊报道)7月24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长江路看到,一个被安全帽、护膝和护肘全副武装的“小不点儿”脚踩滑轮,左右张望穿行于来往的车流中,稚嫩的身影看上去煞是潇洒,但民警告诉记者,他们的这种做法不仅非常危险,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今夏,轮滑在首府似乎很受欢迎,在大小广场、社区街道甚至是滚滚车流中,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轮滑爱好者的身影。市民蔡女士说:“那天,我下班途经北门转盘时看到,一学生模样的男孩穿着旱冰鞋在车流中穿梭,速度还很快,真是太危险了。”面对“轮滑”一族的“抢道”,很多司机师傅都提高了警惕。出租车司机张先生说:“那天我开车行驶在南湖广场附近时,刚准备右拐进入一个停车场,一个男孩穿着旱冰鞋‘唰’地就从我车边过去了,当时我都出了一身冷汗,可那小家伙连看都没看我就走了。”

    经常在路上值勤的沙区交警大队长江路中队民警李伟说,首府上街滑“轮滑”的人渐呈上升趋势,他在执勤中经常看到三五成群的孩子穿着轮滑鞋在机动车道上滑行或是横穿马路,非常危险。

    他说:“孩子们在马路上玩轮滑,这不仅影响了交通安全,自身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希望这能引起家长和孩子们的重视。”

    另外,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会被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摘自新疆重点新闻网--天山网(http://www.xjts.cn)

   稿源:《乌鲁木齐晚报》 (责任编辑: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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