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钟磊报道)“我在五一夜市买了一枚硬币戒指,可没戴两天戒指就变黄了,难道是假的?”7月24日,乌鲁木齐市民马女士打来热线告诉记者说。
当晚,记者来到五一夜市311号摊位时看到,小货架上摆满了银白色戒指、项链,货架正中放着的一个广告牌上写着“时尚硬币戒指,永不褪色保证质量”字样。5名女市民正与摊主讨价还价。
摊主说:“这是用一块钱的硬币打的戒指,不掉色,五块钱一个。”摊主还表示,用硬币打戒指是违法行为,他们以前在内地的时候就被抓过一次,赔惨了。
就在记者与摊贩交谈时,先后有4位女性市民购买了戒指及项链。据摊主说,这些项链也是用硬币做的。
据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发行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人民币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硬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毁损人民币。摘自新疆重点新闻网--天山网(http://www.xj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