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7月20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嫌疑人刘锦依法批准逮捕。这是2006年乌鲁木齐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办理的首例涉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案件。
6月20日,乌鲁木齐烟草专卖分局接到群众举报,乌市西北路华夏医院家属院内有一房间藏有大量假冒烟草。烟草执法人员当晚在该房间将涉嫌销售假烟的刘锦堵截,现场搜缴假冒中华、玉溪、苏烟等香烟一千一百余条。执法人员初步估算涉案货值较大,立即通知沙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监督科检察官迅速赶到现场,协同烟草执法人员调查案件情况。经检验,此次所查获的香烟均为假冒卷烟,涉案价值达202660元。检察官认为刘锦行为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标准,涉嫌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沙区检察院向乌鲁木齐烟草专卖分局发出了《移交案件通知书》。6月21日,沙区公安分局决定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对刘锦实施刑事拘留。摘自新疆重点新闻网--天山网(http://www.xj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