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喬偉輝實習生趙成順文記者李文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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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鄭州警方統計,鄭州目前共有公務車約10萬輛,佔全市機動車總量的10%。然而,在交通事故、酒後駕駛、闖紅燈、闖禁行、違法停車等各單項“評比”中,公務車“成績”幾乎都超過了10%,有些單項還遙遙領先,儼然已成交通違法的“主力軍”。從7月10日起,鄭州警方硬起手腕治理公務車。
現實︰
交通違法“評比”公務車成績“優秀”
鄭州市交警支隊最新統計的一組數字顯示,2008年以來,鄭州共發生交通事故1049起,其中涉及公務車的163起,佔總起數的15.3%。
警方共查處機動車各類交通違法41萬余起,其中公務車7萬余起,佔總起數的17.1%。
酒後駕駛3500起,其中公務車1000余起,拘留醉酒駕駛人530個,其中公務車駕駛人64個,分別佔總起數、總人數的28.6%和12.1%。
違法停車13.9萬車次,其中公務車4.3萬車次,佔總起數的30.9%。
全市電子警察未處理記錄18萬余起,其中公務車1.5萬余起,佔未處理比例的8.4%,大部分車輛不止一次被電子警察拍到,往往是一輛車多次違法不及時處理,有些車輛甚至達到三四十次。
鄭州目前共有公務車約10萬輛,佔機動車保有總量的10%,相當于路面行駛的每10輛機動車中就有1輛是公務車。然而,在交通事故、酒後駕駛、違法停車等各單項“評比”中,公務車“成績”都有“優秀”表現,有些單項還遙遙領先,儼然已成交通違法的“主力軍”。
常志軍說,從交警掌握的情況來看,公務車的交通違法現象主要有︰闖信號、闖禁行、亂鳴警報器、亂鳴喇叭、違法超車、爭道搶行、隨意調頭、違法停車、酒後駕駛以及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套牌等。
案例︰
公務車司機撞人後逃逸
7月14日上午10時,在大學路與中原路交叉口,交警三大隊民警正在檢查從直行道違規並到右轉道的車輛。“查了一個小時,共查處了16輛車,其中公務車有5輛。”民警李東亞對記者說。
相對于並道這種“小違章”,公務車司機酒後駕駛、事故後逃逸等屢有發生。
據鄭州市交警支隊透露,3月26日零時20分許,鄭州管城區政府工作人員張靜安駕駛“豫AKJ075”轎車在管城街由南向北行駛,在管城街與商城路交叉口,“砰”的一聲悶響,該車與沿商城路由東向西而行的“豫GC7303”轎車撞到了一起,“豫GC7303”轎車的兩名乘客受傷。經調查,張靜安是酒後駕駛,他的“坐騎”是管城區公務車。
5月14日17時30分,蘇雲軒駕駛“豫AC5052”轎車沿航海路由東向西而行,當行駛至岔河村口時,撞到了一輛沿航海路同方向行駛的電動車,電動車駕駛人趙正領受傷。事故發生後,蘇雲軒駕駛“豫AC5052”轎車逃逸。經查,“豫AC5052”轎車登記注冊車主是黃委會機關服務局。
本來,公務車駕駛人應該是文明行車的社會表率,但居高不下的交通違法數據,不僅惡化了鄭州交通環境,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黨政機關的良好形象”,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處罰︰
公務車交通違法將被頂格處罰
在市區內所有的交通違法行為中,酒後駕駛是最常見也是危害最大的違法行為。
按照“交通法”的規定,交警在街上攔住酒後駕車者,將暫扣其3到5個月的駕照,並處以200元到500元的罰款。如果是醉酒駕車,駕駛人將被處以500元到2000元罰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時被暫扣3到6個月駕照。“開公務車的司機一般關系比較廣,一旦酒後駕駛被攔下後,他總能通過各種關系找人說情,最後我們也不得不放行。”在記者的隨機采訪中,一名在鄭州街頭執勤的民警對記者分析說,“對酒後駕駛公務車的司機,能依法處理一半就不錯了。”
今後,執勤民警遇到的這種“有法難依”的現狀或許會有所改變。
常志軍對記者說,此次專項整治公務車交通違法行動,鄭州警方將嚴格按照“交通法”的規定,對交通違法的公務車輛一律予以頂格處理。也就是說,如果醉酒駕車,公務車駕駛人將像其他駕駛人一樣,將被頂格給予15日行政拘留、2000元罰款、暫扣6個月駕照的處罰。
機制︰
司機違法抄告單位
常志軍說,對于公務車交通違法,警方將對其“處罰一批、通報一批、處理一批”。
按照鄭州市政府的規定,交警在治理公務車交通違法行為時,要登記交通違法信息,每月由專人將登記信息匯總,上報鄭州市政府。
鄭州市屬各單位在接到通報後,要對本單位被通報的駕駛員按照內部管理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專項行動結束時,交警部門將對各單位公務車交通違法和發生責任交通事故的情況進行匯總,交通違法行為突出的單位,主管領導要向領導小組作出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