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商報、汽車時尚報、CDTV-2《第一汽車》以及成都全搜索網站分別就《反壟斷法》實施後的車市變化推出了聯合報道,引起業界廣泛關注。但是,對于最受關注的廠商關系,很多車商都選擇緘口不言,因為“怕得罪了廠家,到時候還不是自己挨。”一位堅決不願意公布名字的經銷商說︰“廠家把握著商家的命脈,經銷商的弱勢地位不可能得到改變。”
很多廠家負責人也避免在媒體面前直接表態。一位廠商負責人私下跟記者表示說,“廠家對經銷商進行管理,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屬于內部管理的問題,不存在壟斷與否的說法。經銷商和消費者可以選擇我這個品牌,也可以選擇別的品牌,汽車行業是充分競爭的行業,也不可能存在壟斷。”、
“那幾十輛車就是我的遭遇。”一位車商指著板車上往下開的商品車說,“剛剛才為拿到上市新車的資源高興了一會兒,就一下子攤派了那麼幾十輛車,我該怎麼賣?”業內不少人認為,《反壟斷法》實施之後,可能會促進《品牌管理辦法》一些條例的修改,其中最寄予厚望、也是商家迫切想看到的是廠商關系之間的改變。雖然廠商平等人人會喊, 但是商家從屬于廠家的事實卻明顯存在。業界對《反壟斷法》的實施如何看待,《反壟斷法》實施之後,車市將發生如何改變,對此我們進行了進一步的采訪。
第一個“?”
壟斷還是管理?
2007年,山西一經銷商因為在媒體面前宣布解除與廠家的關系而名聲大振,雖然後來廠家表態說,事實上早在經銷商宣布之前就已經取消了這家經銷商的授權。但是這家經銷商卻因為是“第一個對廠家說不”的車商而被媒體和很多同病相憐的經銷商樹為典範,並報以敬佩和同情之情。雖然這是廠商矛盾極端化的一個體現,但是從大家對這件事的關注度可以看出,廠商關系並非只是互惠互利那麼簡單。
廠商之間確實是唇齒相依的關系。只不過,經銷商,特別是單一品牌經銷商很有可能只有這麼一個品牌相依;但是對廠家而言,他有數百個經銷商可以從容選擇。
“有時候,我們做生意,感覺最大的壓力不是來自同城同品牌的商家,而是廠家,我們要和他們斗智斗勇,一要爭取更多更好的車型資源,二要避免搭售車型等不必要的負擔,市場好的時候,要想到壓一壓銷量,避免廠家覺得你很有作為,給你加量;淡季的時候,要想辦法爭取更優惠的商務政策,有時還要偷偷摸摸降價促銷,擔心打破價格底限遭受處罰。”這位大倒苦水的經銷商不久前才被廠家處以萬元罰款,理由是未經允許,擅自變相促銷。
但是廠家也有自己的道理︰“在產品數量一定的情況下,我們肯定要根據經銷商的實力來制定不同的分配計劃。我們沒有提硬性要求,車商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是否接受這批進貨。另外,價格制定的時候就綜合了各方面因素,從品牌角度出發,廠家可能希望保持一個價格的平穩態勢,這對經銷商和消費者都有利。最低限價是為了保護其他經銷商利益,維持一個良好的市場秩序。區域限制也是同樣道理,如果取消區域限制,那經銷商之間串貨,受傷的不是廠家,而是經銷商自己。”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詹昊律師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從某種意義上說特許經營本身有兩重性,一重允許特許經營存在,可以提高廠商品牌能力,可以促進加盟商投入,如果超過一定的合法限度和合理限度,變成自己支配利益濫用,妨礙市場競爭、妨礙自由的市場競爭機制,這時候就要加以歸置。所以簡單來說對于品牌商、4S店、特許經營,到底怎麼樣認定是市場壟斷行為還是正常的品牌管理行為,這是很復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