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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前董事長李健熙逃稅 獲刑三年被罰1億美元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7月17日 13:10:33 天山網  訂閱新疆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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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在韓國首都首爾,記者采訪走出法庭的三星集團前董事長李健熙(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天以逃稅罪名判處李健熙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交納1100億韓元罰金(約合1.09億美元)。李健熙于2008年4月22日辭去三星集團董事長職務。新華社/法新 圖

收藏此頁 打印此頁 稿源︰ 新華網 責編︰ 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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