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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一別墅區300業主上書反對在別墅前建洋房
2007年05月11日 15:30:59 稿源: 新快報 金戈 發表評論

別墅前將建洋房擋住山景

 
  核心提示:發展商要在別墅前建洋房遭別墅業主反對,業主們認為那樣會擋住湖景山色。業主稱規劃建洋房不知情,發展商則認為項目早已報批。為此,廣州一別墅區300多名業主近日聯名向市規劃局上書反對,並獲得了61位省、市政協委員簽名支持。

  別墅前將建洋房擋住山景 

  廣州白雲堡豪苑300業主聯名向市規劃局上書反對,獲61位省、市政協委員簽名支持。

  新快報5月10日報道 花了千萬元買房裝修,搬進新別墅才住了兩個月,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堡豪苑的業主卻突然收到對面要蓋高層住宅的消息。近日,白雲堡300多個業主向廣州市規劃局聯名遞交了緊急請求報告,強烈要求規劃部門不予批準發展商再興建高層住宅樓方案,並得到了61位省、市政協委員的簽名支持。

  規劃建洋房業主不知情

  “你看對面是白雲山山脈,如果建7棟15層住宅樓,就什麼都擋住了!”香港人梁少貞指著別墅陽台對面的山頭氣憤地說。去年底,她通過拍賣以600多萬元買得白雲堡豪苑一別墅單位,又花了400萬元裝修,搬進新居才兩個多月,以為可以好好享受湖景山色,沒想到卻傳來要建高層住宅的消息。

  梁少貞說,買房的時候,就是看中別墅小區的環境,但發展商卻隱瞞了小區內有2棟32層住宅樓的規劃方案,現在又單方面將原規劃的2棟32層住宅樓調整為7棟15層住宅樓,欺騙了業主,也侵害了業主的權益。“高價賣完別墅現在又來建高層,他們賺錢了,卻損害了小區景觀和環境,這將導致房價下跌,損壞我們業主的生活質量和物業價值。”

  梁少貞還說,發展商原來承諾並且已有規劃要求的小學、托兒所等公建配套建設未予落實且無計劃落實,現在又要在小區僅剩的且位于小區入口的空地、公共設施用地上興建多達7棟的高層建築。而這個高層住宅樓的計劃,也將破壞白雲山南湖風景帶的景觀和生態。

  發展商︰項目早已報批

  對于業主的反對聲音,廣州白雲堡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致業主公開信指出,報建4幢高層的方案選址位于白雲堡正門西南角空地處,按規劃局新的要求,限高在50米左右(即約15層),佔地面積約4000平方米,建築面積約40000平方米,總戶數約200戶。該項目是在1993年征地時已劃入紅線內,並經廣州市規劃局的總體規劃設計要求審批的。

  另外,公開信還稱,發展商也早在10多年前已交齊了該地塊的土地出讓金、青苗費等相關征地費用,並已按規劃完成了排水、排污、供水、供電等基本建設。一直以來,有關高層的總體規劃是公開的,並沒有隱瞞真相,更談不上佔用其他配套用地。

  公開信還承諾,擬增設標準室內恆溫泳池;將高層建築的地面部分全部架空,作為公共設施、兒童樂園等用途的活動空間;增設餐廳、超市、肉菜市場等配套,整體建築以現有路面為準,退縮20米。同時承諾現有的泳池、超市、辦公大樓保持不變。

  業主︰報批已經失效

  對此,梁少貞等業主針鋒相對地反駁,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第29條第二款規定︰“建設單位和個人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必須在一年內申請用地,逾期未申請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自行失效。”第30條第五款規定︰“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一年尚未開工的,必須辦理逾期手續,延長期不得超過6個月。未辦理延期手續或辦理延期手續逾期仍未開工的,建設規劃許可證自行失效。發展商在1998年即已獲得建2棟32層高層的規劃許可,至今已近十年未建設,依照規劃法及實施辦法的規定,2棟32層高層住宅樓的規劃許可已經失效。

  “到了現在發展商還騙我們說建4棟,我們找規劃局查了他們申報的明明是7棟。”梁少貞說。

  廣州市規劃局回復業主信訪的《關于白雲堡豪苑高層住宅樓規劃問題的函》表示,市規劃局將公示並收集相關利益人反饋的意見後再正式批復方案,擬建工程的規劃方案應確保不減少原批準的修建詳細規劃核定的公建配套設施和符合該地區控制要求。

  為了維護業主的權益,梁少貞等300多個業主發起簽名活動並向廣州市規劃局提交了緊急請求報告,還向記者展示了所爭取的61位省市政協委員的簽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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