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宇鑫)記者昨天從國土資源部獲悉,2007年度報國務院批準的城市建設用地審批已經全部完成。國務院批準用地後,國土資源部在用地批復中對各地提出明確要求,特別要保證居住用地,其中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等住房用地不得低于居住用地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