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記者張夢雨報道)張先生︰我父親在去上班的路上,被車撞倒軋死。請問誰該為這事負責?這是否屬于工傷?
新疆眾望律師事務所王毅律師︰《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你父親在上班途中因車禍死亡,應當屬于工傷,你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向你父親上班的單位要求賠償,同時也可以依法向肇事司機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兩者可以同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