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辦公室了解到,新疆2008年高考錄取優惠政策日前出台。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1)應屆高中考生在高中受自治區表彰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和優秀團員(僅以自治區團委核準的名單為準);(2)應屆高中考生在高中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僅以自治區科協核準的名單為準);(3)應屆高中考生在高中獲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僅以自治區科協、教育廳核準的名單為準);(4)應屆高中考生在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僅以自治區科協核準的名單為準);(5)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僅以自治區政府僑辦核準的名單為準);(6)烈士子女(僅以自治區民政廳核準的名單為準);(7)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辦公室審核的名單為準)。
應屆高中考生在高中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前6名者(僅以自治區體育局核準的名單為準),錄取時增加20分投檔。(記者 蔣夫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