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記者馬永平 通訊員李新華報道) 運管站長酷愛“詐金花”,輸贏都在上萬元。為了彌補資金上的虧空,他不僅挪用公款,而且非法賣出35個出租車營運證。
記者昨日(7月8日)從瑪納斯縣法院獲悉,昌吉州運管總站瑪納斯運管站原站長馬某因受賄、挪用公款被判有期徒刑9年,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2006年3月,馬某擔任昌吉州運管總站瑪納斯運管站站長。馬某喜歡打麻將、“詐金花”,而且每把籌碼都是百元以上,經常輸贏都在萬元以上。
日子久了,每月千元的工資根本不能滿足他賭博。尤其是2006年至2007年,馬某逢賭必輸。他便利用審批道路運輸證(出租車營運證)等權力大肆收取賄賂,並非法倒賣出租車營運證。
最初,他辦一個營運證收費1000元,後來,一個證賣到1-1.5萬元。2006年3月至12月,該縣一運輸公司經理為辦理12輛出租車的營運證,送給馬某1.2萬元。去年1月至10月,馬某又為該運輸公司辦了11輛出租車的營運證,收取好處費5.3萬元。去年11月至今年1月,馬某以每證1.5萬元為5輛出租車辦理了營運證,共得好處費7.5萬元。
經法院審理,馬某兩年內先後非法賣出35個營運證,42次共收受賄賂25萬元。
此外,2007年12月,馬某收取了本縣兩家運輸公司繳納的12萬元殘疾人保障金和教育基金,未上交財務。
加上收取賄賂款,37萬元全部被馬某用于賭博。
馬某非法倒賣營運證嚴重擾亂了運輸行業秩序,當地出租車司機曾集體到烏市上訪。今年2月25日,瑪納斯縣反貪局以涉嫌受賄罪對其立案偵查。3月17日,馬某被逮捕。案發後,贓款被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