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北京海澱區藝術職業學校“視頻辱師事件”剛落下帷幕不久,就又傳來了6月9日重慶市涪陵區職業教育中心學生在課堂上打牌不听老師勸阻、進而辱罵老師使其猝死的情況。短短的二十天不到,全國連續發生辱師罵師事件,這種情況很不正常,足以引起我們每個人的深思。試問,老師的權益哪里去了。筆者認為,我們在強調保障學生權益的同時,老師的權益也同樣需要得到保障!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已于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新法規定了如果老師在教學中出現“笨死了”、“都笨成這樣了你還活著干嗎”這樣辱罵學生的話,違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責任,且學校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筆者知道,這是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是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以及受教育權益得以保障而規定的。然而發生的兩起學生辱罵老師事件又該做如何處理呢,我們是不是也該制訂有關老師權益得以保障的法律呢!“那就一xx!弄死他。”,听著學生這樣的謾罵,老師還能夠心平氣和的告訴學生︰“咱們一再講,你們不要影響別人”。這位老師的言行表現出了他的為人師表,而我們的學生又做得如何呢?重慶2009級數控班學生F,課堂上公然玩撲克,老師予以制止時,不但不听,反而當場辱罵老師,其言語粗俗、不堪入耳。筆者認為,這種情況是很不應該在學生身上發生的。考慮到有些品質低下的老師在教學中對學生造成的傷害,國家出台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必要的。但筆者認為,我們不能因為個別老師的素質低下,就要求所有的老師都做的非常完美,進而給所有的老師都戴上“緊箍咒”。現在,法律規定老師應該如何去做,要求老師在教學中不講髒話,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規定如此之多,老師做到了,可學生做到了嗎?老師辛辛苦苦教育他們,而他們就以這種方式回報老師?政府也該制定相關法律對這種行為予以制止吧!隨著未成年人早熟的日益提前,現在很多職業學校、高等院校學生已經有了一定明辨是非的能力。對于上課玩撲克、辱罵和毆打老師的現象,他們是很清醒的知道事情後果的。如果我們只是一味強調保護未成年人(學生)的權益,而忽略另一個群體(老師)的權益,那誰該為我們的老師買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