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記者李君霞報道)國務院發布施行《公安機關督察條例》今日滿10周年,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昨日通報,警務督察10年間,烏魯木齊市公安局警務督察部共查處4500多起群眾舉報投訴案件,處理400多起民警在執法執勤中的過錯和不當行為。
據介紹,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目前有專職督察民警45名。職能已從最初的對警察風紀的一般性檢查,延展到了督促民警積極作為、預防民警違紀及維護警察合法權益上。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警務督察部有關負責人同時強調,全市5000多名民警的執法執勤活動都在督察範疇之內。
“警務督察不是為了讓更多的民警脫掉警服,而是重在教育民警、預防他們的違紀行為。”這位負責人說。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警務督察部同時歡迎群眾從實舉報民警違紀違規行為,舉報電話︰0991-2837712(每日10時至19時)、2320410(每日19時30分至次日1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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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我區警務督察明察暗訪5萬余次
天山網訊(記者馬伊寧報道)10年來,新疆各級警務督察部門共組織開展明察暗訪5萬余次,發現和查糾各類問題兩萬余個,發督察通知書、建議書、決定書1400余份。
6月18日上午,自治區公安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各方介紹了全區各級警務督察部門10年來的警務督察工作情況。
自治區公安廳警務督察處副處長鄭慧謙說,督察部門側重受理正在發生的民警違法違紀行為,對發生時間較久或需要立案調查的較嚴重的違法違紀案件,由紀檢、監察部門受理。群眾如在現場投訴,可撥打本地公安機關指揮中心“110”,督察部門接警後將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處置。
在當日的新聞發布會上,鄭慧謙還向社會公布了自治區公安廳警務督察處電話︰5586032、5586033、5586034,夜間投訴電話︰自治區公安廳指揮中心595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