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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無理搜查女子超市挨打

2007年09月24日 12:44:11 稿源: 都市消費晨報 發表評論 訂閱新疆手機報

    天山網訊(實習生張曉潔 記者胡大敏攝影報道)上周六,市民高愛雲在烏魯木齊市北京路一家超市購物時遇到一件堵心事,因拒絕一名男子查看自己的所購物品,遭到對方的毆打。

    昨天,記者在該超市見到了正等待處理的高愛雲(圖)。高愛雲回憶說,當天21時許,她交款後提著裝滿食物和日用品的購物袋經過出口,兩名防損員檢驗了她的小票,高愛雲便準備離開。

    “我看看你買的什麼東西?”這時,一名30多歲的男子追上來,拉住了她的購物袋。“我不認識他,也沒見他身上有工作牌。”高愛雲拒絕了男子的要求,男子便開始搶奪她手中的袋子,撕扯中她提的塑料袋和隨身的手提包掉在了地上。“男子用手掐住了我的脖子,一頓拳打腳踢。”高愛雲說,等被人拉開後,她發現手提包不見了。高愛雲說,包里有首飾和數千元現金。事發後,她向烏市河南路派出所報了警。

    檢查高愛雲小票的一名防損員說,當時高愛雲已通過了他的檢查,準備離開時一名中年男子追上去,說要檢查高愛雲的塑料袋,但被拒絕,雙方廝打起來。

    據了解,打人者吉某承包了該超市的鞋區,但不屬于超市的員工。超市相關負責人說,他們從吉某處了解到,被打者的妹妹是吉某雇用的員工,以前發生過鞋子被盜的情況,吉某當天懷疑高愛雲通過妹妹 “拿”走鞋子,才導致了此事的發生。

    事發後,超市召集雙方進行了協調,吉某已向高愛雲賠禮道歉並支付了醫藥費。

    新疆志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汪勇說,即使是超市的防損員,如果發現顧客所帶物品有問題時,也只有提醒或要求顧客配合超市進行驗證、核實的權力,而查包權則歸屬于公安部門。而作為超市鞋攤的經營者,根本無權對顧客進行檢查。因此顧客遇到這樣的情況時,可以拒絕檢查並立即報警。

發表評論 打印此頁 【責任編輯︰ 黃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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