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網訊(記者孫建忠 實習記者田天報道)烏魯木齊市民李秀芬最近向新廣行風熱線投訴說︰她從2000年開始在平安人壽新疆分公司購買了意外傷害保險。2007年11月,她因為意外摔傷導致腰椎體滑脫,出院後,李秀芬找到平安人壽新疆分公司申請理賠時,卻遭到了拒絕。
李秀芬說,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的理由是,在她的病例上只寫了摔倒,並沒有寫意外傷害,“保險公司人講的,他們的術語上嘛就要寫上意外傷害,我是那個摔倒的,沒有寫那個意外傷害,這個人壽保險他不承認。”
摔傷不屬于意外傷害?李秀芬一下子懵了。無奈之下,李秀芬想到單位還曾經在烏魯木齊社保局給她們購買了“團體醫療附加險”,她便拿著病例找到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社保所,“西站這個社保所人家拿這病例一看,說你是摔倒,摔倒就屬于意外傷害。你們單位沒有給你參加意外傷害險,我們不能給你賠付。”
同一個病例,不同的解釋,李秀芬自己也糊涂了。從2007年11月底,李秀芬就這樣來回奔波在保險公司與社保所之間,但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最後,平安人壽新疆分公司給李秀芬出了個主意,讓醫院出個證明,證明本次住院是由于意外傷害造成的,這樣保險公司就可以理賠。可是當李秀芬找到醫院時,醫生卻拒絕了她的要求。李秀芬說︰“醫生說的我寫的很清楚,摔倒就是意外傷害,我不能再給你原始記錄病例上補充東西。現在就等于是兩個單位兩種說法,兩邊都不認,各理解不一樣,我也不知道這個事情咋回事。”
摔傷到底屬于不屬于意外事故?李秀芬的住院費用到底該由誰來賠付?請關注後續報道。
後續報道︰
保險公司承諾一星期內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