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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事记(1978年)   
【稿 源】 天山网原创 【发表时间】 2005年10月24日 18:58:54 【字体】
  1978年 1月下旬 自治区农垦总局召开“全区农垦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精神,汪锋到会讲话。会后,农垦总局党的核心小组就如何加强农垦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充实各级组织机构,以及健全管理体制等问题,向自治区党委写了报告。 2月 国务院以国发[1978]20号文件,发出《关于印发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决定成立国家农垦总局,对黑龙江、新疆、广东、云南4个垦区实行国家农垦总局和省、自治区双重领导,以省为主,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关心支持国营农场建设。新疆农垦系统的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国家统配、部管物资,均列入国家计划,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直接供应。 3月 国家农垦总局成立,农林部副部长赵凡兼农垦总局局长。 同月 国家农垦总局派出工作组调查新疆国营农场体制下放后存在的问题,建议恢复生产建设兵团。 4月18日 中国同索马里签订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由中国对索马里费诺力稻谷农场的开发种植进行技术指导。外经部和自治区将此项援建项目交由农垦总局承担,农垦总局派陈炳昕等9人赴索马里考察,提出将原棉花农场及油料农场合并,改造为费诺力稻谷农场。 5月3日至10日 农垦总局召开“农垦工作座谈会”。9个地、州的农垦局长和总局处长以上干部共37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有关领导对农垦工作的指示,汇报了各地州贯彻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的情况。 6月6日 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农垦总局党的核心小组改为党组,肖凤瑞任党组书记。 7月8日 农垦总局成立党委。自治区党委任命自治区党委常委祁果兼任总局党委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谢高忠兼任总局局长,免去肖凤瑞总局党组书记和局长职务。任命刘炳正为总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7月 国家农垦总局召开农垦局长会议,研究贯彻国务院参事室20号文件的情况,讨论全国开荒规划和国营农场生产建设规划,余秋里作了报告。 8月1日 农垦总局派员向国家农垦总局报送《新疆垦区1979年物资申请计划》。从1979年1月1日起,新疆垦区的物资又恢复了由国务院主管、直接供应的体制。 8月19日至27日 国家农垦总局在石河子召开17个省、区国营农场喷灌技术推广现场经验交流会议。 9月3日 中共中央主席、国务院总理华国锋等一行由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汪锋等陪同,视察了石河子垦区,指示国营农场要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 同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垦局一一0团研制成功新疆第一台大型中心支轴式喷灌机。 9月13日 自治区党委、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加强党对国营农场的领导,改善管理体制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新疆农垦总局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国家农垦总局双重领导,以自治区为主,统一主管全区国营农场的计划、生产、财务、投资、物资、劳动工资、产品、人员调动等工作。农垦总局编制为400人。地州市农垦局人员编制控制在100人以内,成立奎屯农垦局,隶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理车排子垦区和一二四团、一三七团等9个团场。原兵团所属农场及原地方国营农场,属自治区农垦厅的44个,均划归农垦部门统一领导管理,并决定原兵团各师移交地方的运输公司均交回地州农垦局,承担物资运输任务。 9月29日 任命谢高忠兼任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杨兆元、王慎、毛乃舜、铁木诺夫·依克木、袁新、李廷智、程人英任总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王锦山、王孟闲任总局副局长,免去贺元伍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12月21日,任命史骥为总局党委副书记。12月28日,又任命祝庆江、杨有才为总局党委委员,免去袁新总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9月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座谈会”。 同月 以萨莫拉为领队的联合国治沙考察团一行17人,专程来农垦总局一五0团,实地考察固沙、造林工作。 10月31日 农垦总局在库尔勒火车西站划拨15~20万平方米土地作为物资中转站,1983年3月建成,向南疆各农牧团场供应物资。 10月下旬 农垦总局召开由部分地州农垦局和部分团场领导参加的“农垦工作座谈会”。这是改善农垦管理体制后,农垦总局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座谈会听取各地开展“揭、批、查、打”运动的进展情况汇报,做出今冬明春农田基本建设的打算和安排,对改善农垦管理体制提出了建议。 11月中旬 为解决原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大革命”中的遗留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成立“解决原兵团问题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周仁山任组长,祁果、田仲任副组长,张竭诚、谢高忠等12人为委员。 11月26日 王震副总理访问美国途经新疆,在接见自治区和新疆部队干部时讲话指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文化大革命”受害的重灾区,要认真进行揭、批、查,分清大是大非。 11月28日至12月30日 自治区党委在乌鲁木齐市召开解决原兵团问题的三级干部会议。出席会议的原兵团代表有604名,列席代表120名。自治区党政军负责同志周仁山、张世功、铁木尔·达瓦买提、张竭诚、李恽和、祁果、田仲等参加了会议。祁果代表自治区党委作了报告。祁果同志在分析农垦系统揭批查斗争的形势时指出:“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已经两年多了,原兵团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揭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阻力很大,余毒未消,民愤未平,严重阻碍了自治区形势的大发展。”他说:“生产建设兵团的体制虽然改变了,但这支力量仍然存在着,自治区党委认为,对原兵团存在的问题不解决,冤案、假案、错案不平反昭雪,政策不落实,就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就不能把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调动起夹。”为了总结经验,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祁果同志在报告中肯定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大革命”前17年的巨大成绩,揭批了丁盛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错误,号召放手发动群众,加快原兵团的揭批查和“双打”斗争的步伐,促进农垦事业大干快上。会议对解决原兵团在“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和问题提出了建议,经自治区党委于1978年12月27日讨论通过,作出了“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原生产建设兵团几个问题的决议”。决议有如下几条: 一、自治区党委召开的原生产建设兵团三级干部会议,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成绩很大的一次会议。解决了原兵团的重大是非,促进了安定团结; 二、原兵团广大革命干部和群众对丁盛等人的错误进行抵制是完全正确的; 三、1966年“一二·一九”绝食事件,经查证与张仲瀚、陈实无关; 四、1967年石河子“一·二六”事件,经反复调查,已查明与张仲瀚、陈实、刘一村、王慎等同志没有关系; 五、1968年5月15日,兵团党委在北京召开的常委扩大会议《关于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全面胜利的决议》(即所谓“红八条”),是一个错误的文件,决定予以撤销。与此同时,所谓的“五.四指示”也一并废除; 六、“文化大革命”中原“兵团专案办公室”立案了一些“专案”应一并废除,一律公开平反。 会议还建议中央对原兵团党委制定的8条决议,所谓“五.四指示”以及1968年中央军委和中央“文革”对上述文件的批示一并撤销。对此,中共中央1979年1月12日作了批复,批复指出:“‘五·四指示’,是丁盛等人私自整理,未经总理审阅,应宣布无效。同意撤销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对‘中共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常委(扩大)会议关于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全面胜利的决议(八条)’”的批示。 11月 国家农垦总局在北京召开农垦工作座谈会,重点讨论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和财务若干问题。 同月 财政部、国家农垦总局颁发《关于国营农场简易建筑管理办法》。 同月 自治区党委成立解决原兵团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复查落实原兵团机关及撤销单位的问题。先后给团以上59名干部落实政策,为12名右派分子摘帽。农垦总局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负责总局直属单位的落实政策工作。在三年半的时间里,对83人落实了政策,其中干部77名,工人6名。 年底 共有农牧团场173个(其中农场160个),场办工业441个,独立核算企业7个;总人口211.98万,职工87.88万人;耕地面积1350.66万亩,播种面积1110.29万亩,粮食总产8.67亿公斤,棉花总产1948.17万公斤,油料总产2293.12万公斤,牲畜年末存栏269.12万头;工农业总产值11.68亿元,其中农业产值6.23亿元,工业总产值5.45亿元,社会总产值14.19亿元,国民收入6.17亿元。财务亏损总额10 099万元,比上年减亏8300万元。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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