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实行生产资料集中采购、销售“一票到户”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答:对主要农资的采购以师为单位实行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减少流通环节,销售农资和价格“一票到户”,确保农资销售价格不高于同类同质同期产品当地市场价。 48.团场进一步扩大开放有哪些主要措施? 答:制定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团场的资源优势,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屯垦戍边新型团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及二、三产业的发展;以小城镇建设为载体,搭建招商引资平台,以最具优势的棉花、特色农产品资源以及矿业开发项目,吸引国内外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的企业来团场投资;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鼓励外商直接投资现代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优势矿产资源转换等行业;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法律地位、社会身份以及投融资、土地使用、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加快兵地融合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兵地干部双向交流范围,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均沾、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49.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当前重点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当前重点是建立健全承包职工家庭信贷服务体系、生产资料一体化供应服务体系、农业生产、水电、科技、信息、气象、销售等服务体系及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牲畜防疫检疫、植物保护等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鼓励承包职工兴办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引导承包职工参加兵团、师供销社系统、工商联系统和龙头企业等组建的大宗农产品或特色农产品行业协会,扶持和培育一批为农业服务的经纪人队伍。 50.建立承包职工家庭以丰补歉资金的具体方式是什么? 答:农业承包职工在提供了诚实劳动后,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团场要用以丰补歉资金或赈灾救济资金帮助承包职工恢复生产,维持基本生活。在团场盈利、职工增收的前提下,以丰补歉资金从市场销售价高出定单价所形成的共享收益中提取。一部分从承包职工享有的60%的差价收益中提取,另一部分从团场享有40%的差价中提取,配套给农业承包职工,累计记入职工个人账户滚动使用,达到一定数额后不再提取。以丰补歉资金由团场设立专户管理,不得挪作他用,监察机关和工会负责监督。 51.为什么要建立团场领导干部风险抵押金制度? 答:为了进一步完善团场领导干部的收入分配考核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经营管理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领导干部风险抵押金制度。除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因素以外,对没有完成师下达的经济、社会考核指标的,可以按干部风险抵押金的一定比例予以扣罚,直到扣完为止。 52.转变团场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团场要重点做好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政策指导、社政管理、人武工作、护边守边、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等项工作。在此前提下,明确团场与承包职工家庭及小农场的关系。实行土地长期固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以后,团场与承包职工家庭及小农场在行政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经济上是以合同约定的统分关系,在大宗农产品收购上是订单关系,在生产过程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53.转变职能后,连队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连队是团场的基层单位,随着团场管理职能的转变,连队也要转变管理职能,主要是按照“三个文明”建设的要求,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连队稳定工作,分解落实并按照要求完成团场下达的各项任务及经济社会考核指标,实行财务报账制,组织和协调各种承包关系,推广先进科学技术,为承包职工家庭提供各项服务,组织和引导职工按照市场需求发展庭院经济和自营经济。54.鼓励职工发展庭院经济的政策和要求有哪些? 答: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既是团场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是团场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各师、团要全面落实兵团党委、兵团关于发展庭院经济的政策。按照“五必须”(必须划地、划好地、划近地、划水浇地、单独划地)的划地标准,根据《兵团土地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给团场农业职工每户划够1.5亩至2.5亩“两用地”,长期固定,免收土地使用费。有条件的团场、连队可以给职工多划“两用地”,让承包职工家庭充分发展庭院经济,解决好农业职工充分就业的问题。职工宅基地和自用地没有连在一起的,在危旧房改造时要一并规划和实施。按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为职工发展庭院经济和其他自营经济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帮助销售产品,实现庭院经济的集约化生产、特色化经营,促使职工庭院收入有大幅度提高。师、团、连三级领导都要认真抓好庭院经济,把发展职工庭院经济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都要围绕职工发展庭院经济,开展形式多样的引导和服务。 55.鼓励职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有哪些? 答:坚持政策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团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空间。组织职工从事基本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发展个体运输、长途贩运、餐饮服务、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建设等多种形式的个体私营经济。鼓励支持职工自筹资金发展私人养畜、经营林果园、渔场和农机服务业,从事农产品流通活动。全面推进公有牲畜、农机具、机井、棚圈、果林、林带和节水设施等生产资料的产权制度改革,实行作价归户,职工自主经营,团场规范服务。大力发展个体、私营性质的二、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以外,做到不限比例、发展速度、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规模。 56.如何发挥团、连两级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答:按照《工会法》和《兵团团场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团、连工会和职代会组织,发挥团场和连队两级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全面落实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团场和连队要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人员的组成条件、职责权力、议事内容、议事规则、活动方式和时间等,职代会代表中一线承包职工的比例应占60%以上。要依法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五项权力,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职工(代表)大会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民主议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多数职工群众有意见或不满意的事情不得实施,已经实施的要纠正和制止。工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真正成为党政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职工群众利益的维护者。 57.团务公开有哪些内容? 答:团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情况;工程项目招标、发包情况;农资及产品的收购和销售情况;接待费开支情况;土地承包费用,团、连管理费收取和开支情况;团场干部的收入情况;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的条件、程序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情况,以及其它文件规定必须公开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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