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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住房公积金制度解答
【稿源: 《兵团日报》 】 【作者: □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 2006年07月19日 18:24:02 】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性质、特点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有以下性质和特点:(1)义务性。住房公积金通过国家政策规定强制实行,所有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按时足额缴存。(2)互助性。通过支持职工贷款购房,帮助住房困难职工改善住房条件。(3)工资性。职工和所在单位各按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收入的一部分。(4)保障性。住房公积金是任何一名职工必须储存的住房保障基金,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挪作它用。

    二、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当然归职工个人所有。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相当于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因此也应归个人所有。(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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