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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对农民工子女应一视同仁

2008年03月13日 18:11:12 稿源: 新疆日报 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从2004年起,乌鲁木齐市规定,只要符合“三证一农”条件,农民工子女上学就实行“一费制”,不另外收取任何费用,对进城就业的非农人员子女根据家庭情况减免相关费用。取消“借读费”,这政策一出来就赢得了广大农民工的广泛赞誉。

    在对待外地农民工子女进城读书这一问题上,乌市的一些做法可以说是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如坚持“解决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的政府管理为主”的原则,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还有,与其他一些地方安排农民工子女就学,以民办学校和打工子弟学校为主不同,从一开始,乌市就明确提出要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然而,像陈小兰这样的本市农民工进城区务工,义务教育的阳光似乎没有照到他们的孩子。想让孩子在城里正常读书的本市农民工,不只陈小兰一个。仅仅因为是本市的农民工子女,就不能免除“借读费”,这会不会让乌市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教育政策“打折”?

    用陈小兰自己的话说,外地来的农民工子女能享受这项政策,自己也是从乡下来的,也在城区里打工,为什么享受不到这种惠民政策?

    陈小兰说的话不无道理。看来,不管是外来农民工还是本市的农民工,他们及其子女的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关键在于相关部门是否真正关心农民工的权利。在制定或实施政策时,能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考虑周全一些。“借读费”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这些问题解决好了,才会为整个社会注入更和谐、更幸福、更公平的文明气息。

作者:张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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