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3月15日,全国上下的打假声一浪高过一浪,各种打假活动铺天盖地。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随着打假工作的不断深入,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在不断变换花样,方法在改变,地点也从城市转向农村及农场,伪装得更加巧妙了。地处偏远地区的职工群众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意识较差,加之假冒伪劣商品价格低廉,因此,团场的职工群众常常上当受骗。还有少数店主贪图进货廉价,从上门推销人员的手中或从不正规的摊点购进假冒伪劣商品。这些商品大多为食品、饮料、儿童小食品等,一般无生产日期、地址和保质期;有的明明写着“生产日期见封口处”,可封口处却无日期可寻,让团场人深受其害。
笔者认为,打假工作方式也应随之改变,执法管理部门要经常下到农村、团场和连队进行检查,或设立假冒伪劣产品举报箱,保证打假工作不留死角,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广大消费者在遇到造假卖假者时,更应积极举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