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热播的韩剧《大长今》里的主人公长今给观众留下一句至理名言:“食物就是对待人的情意。”
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奋斗》中的主人公陆涛有个理想:设计最好的房子,建最好的房子。
长今想着吃的人脸上浮现出笑容就会很快乐,因此她坚持为人们奉献健康可口的食物;陆涛想让居住者住得惬意,因此他坚持用最先进的材料设备。
长今和陆涛的心愿表现出的是一种责任:凡事站在消费者的立场,给消费者想要的。
可是现实生活中,那些与我们有着密切关系的厂商却总是让消费者无法露出笑容。原因很简单,企业缺乏起码的社会责任,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谈经营。
前些年我一直在做消费维权报道,同事们都说我是个挑剔的消费者。我常常会指出那些不为消费者着想的商家存在的问题。当然我不会无理取闹,比如,面对餐饮企业,我会心平气和地说:“你们为消费者奉献好的菜品,看着消费者愉快地进食,难道你们内心不高兴吗?”面对消费者被毁容却推卸责任的美容院,我会说:“咱换个角度想想,如果你的脸变成这样呢?”
真心诚意地替消费者着想其实一点也不难。谁都知道企业重视消费者权益,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反之只会被消费者抛弃、被市场抛弃。
有时我也会打退堂鼓,我指出这些干什么呢?那关我什么事呢?可是就像企业对消费者有责任一样,消费者对企业也是有责任的。如果我们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缄口不言,那么企业又怎么知道消费者在想什么呢?想要什么呢?如果企业继续视消费者利益于不顾,我们的消费环境何以改善?
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今年“3·15”的主题在去年“消费与和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和明确为“消费与责任”,其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通过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完善维护消费者的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的消费主体,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要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愿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在消费领域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