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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装修时使用“家装”格式化合同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4月28日 15:35:25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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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刘旭报道)4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2008年第7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家装”合同时,尽量使用“家装”格式化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装修房屋的人越来越多,“家装”市场暴露出的问题也随之增多,仅3月份,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就接到30余起“家装”投诉。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想要装修的消费者,一定要仔细了解“家装”方面的知识和行情,核实装饰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档案资料。并在签订“家装”合同时,使用“家装”格式化合同,以明确工程内容和用料;明确双方的材料供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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