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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外来人员“有房子”“有社保”即可免费落户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5月11日 16:37:57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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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乌鲁木齐5月11日电 (记者潘莹)乌鲁木齐市公安部门近日宣布,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新推四项便民利民新措施,其中,为方便外来人员申报落户,只要满足在乌鲁木齐有房子和缴纳两年社保即可。

    2005年11月,乌鲁木齐出台异地居民购房可落户乌鲁木齐的优惠政策。此次,在现行购买商品房落户政策的基础上,乌鲁木齐进一步推行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条件下的外来人员准入制度,即在乌鲁木齐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自建房、二手房),足额付款(不含按揭)取得房屋产权证、在本市缴纳两年社保的外来人员可以免费落户。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张继荣说,新规定的实施并不说明现行购房落户政策作废,现行规定与新规同步执行,外来人员在办理买房落户时,符合哪项规定就执行哪项规定。

    据了解,此前,外地人在乌鲁木齐市购买商品房、按揭房(不含福利房、自建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时,根据购买面积和金额的不同,可免费申请一人或多人落户。

    截至去年底,乌鲁木齐户籍人口为231万余人,比2005年底的150万人新增80万。

    此外,根据新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取得乌鲁木齐市户籍满4年即可申报夫妻投靠落户,无婚龄限制;有本科、大中专、技校学历(含电大、职大、函授、自考)的毕业生,不论从事个体或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只要缴纳1年以上社保,即可申请落户;夫妻双方一方或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所生子女既可随地方居民登记入户,也可在父母的部队所在地派出所登记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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