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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翁”停

2007年08月27日 09:35:14 稿源: 天山网原创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实地观察调查,谓之考察;旅行游览,谓之旅游。考察与旅游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可是有“高人”却把二者混在了一起,将考察变异为旅游,岂不怪哉?

    据8月8日《大河报》载,《新华社》、《新京报》言之凿凿地报道,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副检察长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一行10人在芬兰赫尔新基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被芬兰边防局官员以该考察团出具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系伪造信函为由拒绝入境。该考察团存在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增加目的地国家、以公务考察为名用公款出国旅游、经办人收受贿赂、审批人员把关不严等违规违纪事实。

    东窗事发,这些“高人”也许没捞到什么好处,可“聪明反被聪明误”。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委决定给予主要责任人徐文艾撤销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经办人叶彬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考察团其他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试想:因以公务考察之名却行用公款出国旅游之实,而丢了职务、公职、党籍,值吗?

    难道干部不该公费出国?非也。干部公费出国、访问、商务考察、办展览等,是我国改革开放之需、强国富民之要,实无可厚非,但似乎多了些。《国际先驱导报》报道说,目前平均每年从中国各地到南非访问的有200多个“公务团”。

    令人为气愤的是,一些公费出国者公然打着考察的旗号,玩着变戏法,将考察演变为旅游,这种令人不齿的行为,连国外的华侨华人都看不下去了。《国际先驱导报》借南非华人导游协会会长邓学农的话批评说,中国公务团游山玩水是普遍现象,一般到南非访问四五天,其中一天或半天是公务活动,其他的时间哪?

    客观讲,中央对于公款旅游的治理由来已久。早在2001年财政部曾发文,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制止以会议等名义公款旅游,地方性禁令也频繁出台,然却难以根治。这除了公费出国考察官员“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原因外,有一个潜规则在,即多数地方政府对官员出国访问都有相关规定,如“省部级官员每年可以两次出国访问,局处级官员每年可以一次出国访问”云云。潜规则本用意是于控制政府官员出国访问,但现实却演变成一种政府官员的待遇,将公费出国旅游变成合法便产生了一个误区:官员公费出国是职务消费,不管必要不必要,都可潇洒地出国走一回。

    官员公费出国旅游,不仅浪费国家外汇,还易滋长政府官员腐败风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是应大加治理了!既要正本清源、严格把关,又要教育公费出国的官员真正明白不为私利是世界上最好的一种品德。非如此,能大见成效吗?

    作者:梁红安 新疆博乐90团机关83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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