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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案没有发生

2007年11月19日 13:26:05 稿源: 天山网原创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站住!把身上的钱全部掏出来!”

    在赶往县城的偏僻小路上,三个劫匪挡住了母女俩的去路……

    “快点儿!别让我们动手!”

    女孩儿吓得躲到母亲身后,母亲默默从衣内摸出钱包,一个手持木棍的家伙上前抢夺,女孩儿母亲手一闪:“等等!”

    “等什么?”

    “你们年龄都不大吧!知道抢劫是重罪嘛?”

    “顾不了那么多了……交钱走人,破财免灾!”

    女孩儿母亲感到难躲一劫,思量了一下:“这样吧!你们既然非要抢夺,那就写个借条吧!”

    “呵呵……”为首的家伙轻蔑一笑,“你是要我们日后还你吧?亏你想得出来!”

    “我不可能指望你们退还了!只是……不该……”女孩儿母亲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只是什么?不该什么!”持木棍的家伙凶气逼人。

    “只是你们还小……不该在你们身上发生这样的事!”

    “不该的事情多了!”

    “写借条是不可能的!少啰嗦,交钱!”另一个帮凶急不可待。

    “如果你们被公安局抓了,它可以成为无罪的证据!”女孩儿母亲的话掷地有声。

    三个家伙不约而同地一愣,认为有道理,那个为首的忽然冲他的同伙说:“还愣着干啥?赶紧找纸和笔!”

    ……

    为首的劫匪用圆珠笔在烟盒纸上歪歪斜斜地写下了字据:

    借条:

    今日困难,借到湘山县柳河乡小学陶慧萍母女

    壹仟玖佰元钱。

    此条为据

    借款人:王二狗 小盛子 许新茂

    2006年 9月 16日

    他将字条交给女孩儿母亲,一把夺过钱包,掏空钱后似乎想到什么,又抽出一张连空钱包甩给她们:“这是留给你们娘俩的盘缠。谢谢接济,拜拜!”

    劫匪逃之夭夭后,女儿一直责怪母亲为什么要为劫匪着想,母亲说这是追查他们的唯一线索,法律是不会保护劫匪的。

    当母亲带着女儿来到当地派出所门前时,身为教师的母亲考虑再三……最终没有迈进派出所的门槛。

    第二年秋天,湘山县柳河乡小学陶慧萍老师收到一笔2000元的汇款,还有一封字迹工整的来信:

    陶老师:

    您好!我们现在都已走了正道,找了工作。“还”你的2000元都是我们自己挣的,你放心。我们还为乡里乡亲们做善事了!

    后来才得知,那张“借条”成了警方随时都可以缉拿我们的证据

    ……我们知道,您一直在等待我们的觉醒。

    不知从什么时候有了感动,不知该怎样表达我们做人的愧疚。一年来,有多少事情我们已经淡忘了,有的事让我们刻骨铭心……

    此致

    还款人:王二狗 小盛子〔小名〕 许新茂

    2007年 9月 21日

作者: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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