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有关方面围绕“消费与责任”的主题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突出强调了消费维权工作中的一种“责任”意识。由此给笔者的启示是:公民道德建设同样要强调每个人都应有的一种“责任”意识。
毋庸置疑,以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增进诚信友爱、规范市场秩序,创造人人有责的和谐消费环境为目标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一定意义上也是在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尤其要自觉承担起自己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责任,认真履行应尽的组织者、实施者的职责,同时,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首先以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团结友爱、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全社会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榜样示范的作用,这对于我区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将起到一种风向标的作用。
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推进,离不开作为社会财富主要创造者和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的配合。企业的努力对于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营造一种道德环境是至关重要的。企业给予社会的,不仅仅是物质质量的提升,还包括精神生活和道德质量的提升,所以,人们对于企业或商家的社会责任和道德建设寄予很高的期望,要求其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公平,平等地保障各方相关利益。解决好经济领域诚信建设的问题,要靠制度,靠法治,靠教育,靠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关键还在于商家自身必须尽快确立由“经济人”向“道德人”转换的“责任”意识。
社会学和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自己越追求道德诚信,就越会赢得他人的道德回报。人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有道德讲诚信的环境中,这一环境的形成取决于每个人对道德所持的态度。道德建设是每个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需要大家积极参与,添砖加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的事情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