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张琴 通讯员黄伟报道)从7月19号举行的《石河子市优惠办理摩托车、电动、燃油、两轮、三轮摩托车牌证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师市辖区内,凡是今年6月15号前购买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和电动车车主必须在11月30号以前,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或各交警大队,优惠办理车辆落户和申请驾驶证考试业务,否则将不能上路行驶。
近几年,一些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燃油助力自行车不断涌上道路,给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隐患。据交警部门统计,目前,师市道路上行驶的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燃油助力自行车有近两万辆。仅去年到今年,师市道路就发生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自行车和电动或燃油驱动三轮车引发的交通事故76起,其中肇事逃逸案件6起,造成82人受伤。
据石河子交警支队支队长孙玉凤介绍,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凡今年6月15号前购买的摩托车或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自行车、电动或燃油驱动三轮车的车主,在11月30号前办牌办证,可享受优惠办证。
优惠办证期间过后,师市公安局将开展对电动车、助力车及驾驶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并联合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对师市销售电动车和助力车的商户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告知销售商户及时报送样车进行销售资格确认,禁止商户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