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通讯员王晨亮 郑欣 张晓敏报道)近日,额敏县工商局城镇工商所对砖瓦厂进行专项整治清理,依法查处了四家无照经营的砖瓦厂。
额敏县工商局城镇工商所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自2007年6月开始,王某(只办理采矿许可证)、林某、董某、王某四名当事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额敏县加尔布拉克路、额乌路、玛热勒苏乡等四处非法从事生产经营砖瓦活动。
这四家砖瓦厂在没经过安全部门检验的情况下投入生产。他们的生产技术落后,烧红瓦的砖窑也是土制的,采用砖和黄泥建成,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制砖机械的传动装置无保护罩,机械设备乱摆乱放,照明电线乱布,存在安全隐患。工人多为外来民工,没经过任何专业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相关条款:“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额敏县工商局城镇工商所对王某等四名当事人的四家无照经营砖瓦厂依法予以取缔,共没收违法所得款7500元,处以152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