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蒋延林报道)11月13日晚上,在金龙镇某施工工地宿舍,马某酒后以安排工友干活为由,无故殴打了舍友小刘和小雷。
11月14日,马某受到了金龙镇派出所罚款500元的处罚。
11月13日晚22时,金龙镇某施工队工人小刘准备睡觉时,喝多酒的马某对小刘说:“明天你去施工楼把钢筋活干一下。”
小刘答应后,马某又说:“你一天干活才挣三四十元,明天不许上班了。”小刘说:“为什么不让我上班?”马某说:“这儿我说了算。”说完,他就朝小刘右侧太阳穴打了两拳,小刘疼得跑出了宿舍。马某被其他工友拉住。
小刘去找管工地的吴队长时,又看见马某在另一个宿舍门口殴打劝架的同宿舍工友小雷。吴队长见状,便赶紧报了警。
马某酒醒后非常后悔。目前,他已经向两人赔偿了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