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论坛

地州>>巴州

巴州州委、州人民政府追认吐尔洪·尼亚孜、王春生为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7月03日 12:04:07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已有 评论 发表评论   背景色
 
 
 
 
 
 
 
文字大小

    天山网讯(记者姚成报道) 一个多月前,吐尔洪·尼亚孜为救落水少年、王春生为救吐尔洪·尼亚孜,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谱写了又一曲民族团结的英雄赞歌。为弘扬英雄精神,日前,巴州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追认吐尔洪·尼亚孜、王春生同志为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5月21日下午,一名少年不慎落入孔雀河,库尔勒市园林局监察队维吾尔族队员吐尔洪·尼亚孜将落水少年救起后,自己却被卷入湍急的漩涡。危急时刻,退伍军人、个体工商户王春生义无反顾地跳入河中施救。因水流太急,吐尔洪·尼亚孜和王春生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其后,巴州团委、青联追授吐尔洪·尼亚孜和王春生“巴州青年五四奖状”、“见义勇为好青年”和“青年民族团结模范”荣誉称号,全州掀起了一股向英雄学习的热潮。

    吐尔洪·尼亚孜、王春生救人的英雄事迹,发生在全国上下同舟共济、奋力抗震救灾的关键时刻和全区第2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期间,这是对“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的生动诠释,是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的生动写照,也是在全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

    巴州州委、州人民政府号召全州广大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向吐尔洪·尼亚孜、王春生同志学习,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切实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争当民族团结的模范,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谱写“地大势强、富饶秀美、平安和谐”的新篇章。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巴州报社 责编: 韩雪 实习生 赵静
网友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不代表本网观点)
昵称 匿名发表
内容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