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通讯员李晶报道)今年以来,昌吉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把积极推动立法工作、努力实现立法工作新突破作为2008年立法工作的主要目标,确立了今年立法工作的思路:创新立法理念,把握立法重点,按照立足州情、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体现特点的原则,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紧紧抓住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等重大问题,精而有效地开展立法工作。
根据今年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昌吉州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立法工作。昌吉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马登峰指出,民族地方立法是国家整个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届人大常委会把立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立法工作要有新开端。立法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与时俱进的立法意识,按照“依法立法、民主立法、规范运作、注重质量”的要求,使人大立法工作立足州情、突出重点,服务于州党委的中心工作,发挥立法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买买提·达吾提多次召集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立法工作,强调要很好地总结我州立法工作的经验,认真分析影响立法质量的突出问题和原因,积极探索提高立法质量的对策和办法。在州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下,法制工作委员会主动与州政府法制办、天池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衔接,就立法意项、可行性研究、立法案草拟等事项进行了沟通,推动了我州立法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