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今年初,和田地区遭遇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部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国家财政部和民政部向和田地区拨款100万元,用于紧急转移安置生活困难群众和倒塌房屋恢复重建。资金分配到于田县13.6万元、和田县13.6万元、皮山县13.6万元、洛浦县12万元、和田市9.6万元、策勒县13.6万元、民丰县4万元、墨玉县20万元。经审计,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未发现滞拨、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挥霍浪费救灾资金及管理混乱、弄虚作假、损失浪费、违背财政拨款用途等违纪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