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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应对突发事件五项制度确保劳动关系稳定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7月29日 10:02:18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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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 和田地区劳动保障部门针对《劳动合同法》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职工就劳动关系主体、同工同酬及续订、变更或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进行举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的事件大量增加。结合和田实际,建立了“应急预警制度、事情反映上报制度、提前介入干预制度、座谈对话制度、法律解答宣讲制度”等五项制度,确保劳动关系稳定。一是应急预警制度。既凡是有涉及劳动关系问题的上访苗头和上访单位或职工,劳动保障部门将在第一时间积极介入,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和疏导。同时主动出击,召集有类似问题的用人单位了解情况,通报当前出现的问题,明确政策注意事项和处理方法等,预先打预防针,将问题化解在源头;二是事情反映上报制度。及时将出现的问题、反映的矛盾、了解的情况、处理的结果向主要领导报告,及时与相关部门通气。通过统一了解情况,统一的政策依据,统一的解答口径,统一的处理标准,有效的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解决职工群体性上访问题。同时,将情况及时上报地委员、行署;三、提前介入干预制度。及时将有职工上访和反映问题集中的用人单位召集进行座谈,一方面了解情况,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和纠正单位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求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出对职工诉求和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本着谁的问题谁负责解决,将问题解决在源头的原则,强化发挥用人单位依法解决问题的主导作用;四是座谈对话制度。对重大群体性上访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及时请示主要领导,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同做好上访职工工作,送他们回用人单位;五是法律解答宣讲制度。积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培训力度,特别是与和田地区工商业联合会合作,共同对和田地区非公有制企业法人进行法律宣讲,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对规范劳动关系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对各类用人单位要求支持帮助其进行系统内法律培训给予大力支持,并积极接待职工政策咨询,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律受助范围,以有效规范、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和阗信息港 责编: 实习生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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