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沈祖啸报道)记者昨日(7月23日)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为规范高校专业设置,对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不足60人的高校,每申请增加一个新专业,应同时撤销一个旧专业,已连续4年不招生的专业将予撤销。
自治区教育厅专门下发通知,对高校增设专业的数量、条件作出限制,要求高校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毕业生就业状况等,依据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优化专业结构。
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严格控制高校新增专业数量,2007年度各普通高等院校新增本科专业申报数不得超过3个,新增专业主要带头人中应至少有本校1名教授,两名以上副教授;高职高专专业及独立设置的成人院校专业也将从严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
自治区教育厅方面说,近年来,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建设与结构调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专业结构日趋合理,急需应用学科得到较快发展,专业设置状况基本能够满足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当前,自治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注意力应尽快从追求数量的增加,转移到注重学科专业的内涵建设上来,通过努力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推动高等学校的建设发展,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