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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百花

2008年02月15日 19:26:31 稿源: 天山网原创 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ST百花 (600721)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公司名称: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XIN JIANG BAI HUA CUN CO.,LTD. 交易所:上海 公司曾有名称:
证券简称更名历史: 公司注册国家:中国 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城市:乌鲁木齐市 工商登记号:6500001000011-2/2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 注册资本:14169.136万元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电话:0991-2356620,2356610 公司传真:2356600 法人代表:刘威东
总经理:姚彬捷 成立日期:1996-06-21

 

     公司简介: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兵发[1995]134号文批准,由新疆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下属全资子公司——百花村饭店整体改组并与兵团石油公司、新疆芳草湖糖厂、新疆通久经济发展(集团)公司商业旅游服务总公司、兵团商业贸易总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67号”和“证监发审字(1996)68号”文件批准,于1996年6月3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 0万股,并于1996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7年4月本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1996年末总股本61,275,000股为基数,按10:1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按10:1.5的比例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1997) 116号文批准,公司以转送后股本76,593,750股为基础,按10:2.4 的比例进行配股,于1998 年2 月完成配股工作。公司现有股本总额为94,801,360元。 2000年2月公司股东新疆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以股权抵偿债务的方式受让了公司原股东新疆芳草湖糖厂持有本公司的社会法人股142.8088万股。根据200 0年5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股东新疆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公司4285.1838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1422.0113万股转让给北京北亚工业科技开发集团;948.0075万股转让给陕西大合实业集团公司;259.754万股转让给西安市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3年公司股东陕西大合实业集团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社会法人股948.0 075万股中的474.00375万股转让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474.0 0375万股转让给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西安市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社会法人股259.754万股转让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003年12月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115号 “关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变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将新疆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业贸易总公司、新疆通久经济发展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1655.411万股、110.825万股、100.75万股划转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201.5万股转让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 2004年10月公司股东北京北亚工业科技开发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 1422.0113万股转让给北京昌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经营范围:
    主营: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以上经营范围中专营产品及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产品除外)、装饰装潢材料、百货、针纺织品、农副产品(粮,棉,山羊绒除外)、其他食品的批发、零售。摄影服务;汽车出租业务。照相器材、感光材料的销售。房屋及柜台租赁,汽车租赁(出租车除外),汽车装潢美容服务。汽车配件、金属材料的销售。家政服务及搬迁服务。家具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培训咨询;计算机软件及硬件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市场开发建设;皮棉、棉短绒、长绒棉的销售;废旧金属(生产性金属除外)的回收。
 
    公司网址: http://www.xjbhc.com
 
    电子信箱: xjbhc@hotmail.com 

    所属板块: 乌鲁木齐市  零售业    全A  可选消费  超涨  重组概念股  西部地域板块  新股增发板块  ST  计划再融资 

    发行日期: 1996-06-03
 
    发行价格: 4.20元
 
    上市日期: 1996-06-26
 
    主承销商: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经办会计师: 曹爱民  沈楠
 
    法律顾问: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新疆审计师事务所
 
    经办评估人员: 肖年禧  焦瑞鼎 
 
    资产评估确认机构: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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