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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批程序
2006年07月27日 16:42:19 稿源: 新华网 发表评论
    一、审批依据
  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第74号部令)、《关于纳入国务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第135号令),申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二、审查条件和标准
    1、甲级资质:(1)已取得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2)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有工程或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3)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或工程经济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经历;(4)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5)近3年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6)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7)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齐全;(8)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9)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10)企业的出资人中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2、乙级资质:(1)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有工程或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2)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工程或工程经济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经历;(4)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5)在暂定期内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6)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7)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齐全;(8)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9)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10)企业的出资人中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3、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1年的暂定期。
    三、申报资料
  申报甲、乙、暂定一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资质申请报告。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在《申请报告》上签名,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如实填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申报资质企业应填报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资质等级申请书》;
    3、营业执照或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的核准文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人事档案关系证明及企业为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中应有全体股东签字;
    5、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人事档案关系证明及企业为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凭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中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6、注册造价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人事档案关系证明及企业为其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凭证复印件。;
    7、验资报告;
    8、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9、企业章程及股东出资协议(附公证书);
    10、单位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制度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申报甲级资质单位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及资质批准文件,综合、兼营单位应提交相应等级的相关资质证明;主管部门批复(专营单位提供脱钩改制批复意见,其他类提供规范管理批复意见);企业近三年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及企业缴纳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营业税的完税证明;委托方评价意见。
  审核部门对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时,申请单位应向审核机构出具以上资料原件
    四、资质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乙级晋升甲级资质,应遵照以下审批程序申请办理:
    1、按照建设部要求,乙级晋升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向自治区建设厅提出申请,申报资料。资质初审具体工作由标准定额处负责;
    2、经标准定额处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报主管厅领导审批,并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
3、符合条件的报建设部审批。
    (二)申请乙级资质,应遵照以下审批程序办理:
    1、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向建设厅标准定额处提出申请申报资料。标准定额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办人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标准定额处负责人审核;
    2、标准定额处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主管厅领导审批,并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
    3、经厅长办公会审定后,在新疆建设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4、经公示无其他问题,由自治区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向企业颁发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及资质专用章。
    五、批准期限
    1、初审期限20个工作日
    2、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经分管厅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3、申报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按照建设部通知时间申请办理。
    六、承办人:木塔力甫 负责人:赵惠清
    七、监督:群众、监察、执法部门
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批程序流程图

申报乙级、暂定乙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向自治区建设标准定额处提出申请,提交资质审核资料

经标准定额处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后报报标准定额处负责人审核,并签署书面意见后报主管厅领导

经主管厅领导审批签署书面意见后,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

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新疆建设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其他问题,自治区建设厅向企业颁发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资质证书》及资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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