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买提·热介甫,男,维吾尔族,1947年11月生,新疆吐鲁番人 。
1976年5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67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民族学院毕业,大专学历。
1965年9月~1967年9月,在中央民族学院学习;
1967年9月~1968年8月,留校待分配;
1968年8月~1971年5月,在吐鲁番县红旗公社接受再教育;
1971年5月~1978年6月,任吐鲁番县胜金公社秘书、翻译;
1978年6月~1984年5月,任吐鲁番县公安局干事、副教导员;
1984年5月~1984年12月,任吐鲁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1984年12月~1985年12月,任吐兽番地区公安处副处长兼纪检组组长;
1985年12月~1988年11月,任吐鲁番地区安全处处长;
1988年11月~1989年9月,任吐鲁番地区纪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89年9月~1993年3月,任吐兽番地委委员、纪委书记;
1993年3月~1993年10月,任吐鲁番地委政法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
1993年10月~2000年4月,任吐鲁番地委副书记、政法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00年4月~2001年1月,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2001年1月,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