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通讯员高珍吉、陆云、记者蒋浩报道)11月12日上午,昌吉州召开县级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昌吉州党委干部的任免决定。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处长李涛宣布了自治区党委干部任免决定:任命李学军同志为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免去栗智同志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会议中,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韩勇作了重要讲话;原州党委书记栗智和新任州党委书记李学军分别作了讲话。会议由州党委副书记、州长马明成主持。
韩勇说,昌吉州党委班子主要领导的调整是全州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近年来,昌吉州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坚持突出昌吉州的特色,以城市经济带动农村经济,以新型工业化促进农业现代化,大力推进乌昌经济一体化,积极促进兵地融合发展,加快米东新区建设,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做大做强民营企业,一批优势经济产业区、产业带得到较快发展,积极应对和处置各种复杂局面,促进了全社会安定团结。当前昌吉州的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新的党委班子要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持工作思路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栗智在讲话中表示,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新的党委“一班人”带领下,昌吉州会更加繁荣、更加辉煌。
李学军说,今后昌吉州坚定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努力实现州九次党代会和乌昌“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任务,团结党委“一班人”,调动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的积极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把州党委建设成一支团结、和谐、务实、创新、高效的领导班子。
李学军同志简历

1978年10月—1980年7月,在新疆财贸学校财政专业学习;1980年7月—1988年8月,自治区财政厅事业处科员、主任科员;1988年8月—1994年10月,自治区财政厅文行处、综合计划处副处长;1994年10月—1997年4月,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处长;1997年4月—1997年7月,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厅长助理;1997年7月—1998年7月,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1998年7月—2002年7月,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2年7月—2006年11月,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2005年2月—2006年11月,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