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简称自治区电影公司,是自治区文化厅下属的从事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国有企业,成立于1950年。
成立初期,为适应社会发展和丰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于1951年开始在伊犁、喀什、塔城分别建立了电影发行站;向哈密、和田、乌苏分别派驻了发行代表;新建了乌鲁木齐市人民电影院、哈密东风电影院、乌苏县人民电影院三个直属电影院和一个流动电影放映队。在乌鲁木齐、伊犁、喀什等主要城市接管了苏联影片输出公司无偿移交的300多部俄语原版片。从1951年到1952年,先后在和田、莎车、阿克苏、哈密、焉耆等地区,组建了五个农村流动电影放映队。至此,自治区电影公司统一了新疆电影的整个发行渠道。
半个世纪以来,新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经历了开拓、创业、发展、兴盛、辉煌、衰败和再次振兴发展的发展历程。在自治区文化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作为自治区重要的从事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文化企业,在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的辉煌与荣耀和市场经济时代的阵痛与失落之后,终于走上了改革创新的发展道路。
成立50多年以来,自治区电影公司为新疆各族人民引进了国产和世界30多个国家的电影节目近6000部,同时,为了少数民族群众看懂、看好电影,共译制、发行各类题材的维、哈、蒙、柯、锡伯等民族语影片节目1300部。放映电影近1300万场,观众534000万人次。
自治区电影公司下属有电影分公司、影视器材分公司、物业分公司、幸福电影院、新疆文化长廊、民族语言影片译制部等经济实体以及办公室、财务部、事务部、农管中心等10个部室,共有职工109名,其中汉族职工70人,民族职工39人,专业职称人员41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43人。
现任自治区电影公司领导班子是2006年6月刚刚组建,班子成员3人,法人代表、常务副总经理刘冬、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吐尔地·哈斯木、副总经理何建国。
公司领导班子经过再三的调查和研究认为,就是要通过不停的改革和调整,使广大干部职工从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管理者向经营者,再由经营者向服务者过渡,全心全意地为各地、州、市电影公司和广大影院服好务,力求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让基层单位和广大电影观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