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厅局动态

新疆供销社举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培训班

2007年08月06日 11:51:54 稿源: 新疆供销社 发表评论

    2007年7月26-27日,自治区供销社第一期《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培训班在乌鲁木齐举办。这是我社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新党发[2007]6号文件关于:“自治区供销社要做好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提出的扶持政策,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努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曹新华副主任到会讲话。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控(参)股公司共计50人参加了培训。

    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基层供销社改革提出了新的任务,也为供销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我社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学习贯彻工作,将法规培训列入今年工作的重要日程,从今年5月起就开始了相关工作的准备。曹新华副主任在培训班上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对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将法律的宣传贯彻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二是增强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的紧迫性,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步伐,为供销社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搭建新的发展平台。三是充分利用供销社现有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兴办专业合作社,为将供销社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贡献力量。

    培训班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原则,强调学习效果和实践工作的指导,采取了现场授课、座谈研讨、多媒体讲座等学习形式,邀请自治区工商局登记处领导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细节进行介绍,邀请教授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了讲解,组织观看了有关电教片。学员对培训内容和效果予以了充分肯定,纷纷表示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指导,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两天的培训工作紧张且富有成效,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发表评论 打印此页 【责任编辑: 杨燕萍
网友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不代表本网观点)
昵称 匿名发表
内容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