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切表达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紧急通知精神,根据委领导安排,自治区经贸委培训处向洪处长带队19日上午迅速赶赴新疆机电学院、轻工学院、外贸学校、化工学校四个委属院校督促检查此项工作。委属院校领导亲自向培训处汇报了积极部署落实“全国哀悼日”的相应安排。
一、委属院校都已在5月19日星期一清晨升国旗的仪式上宣读了国务院公告,并降半旗致哀。外贸学校全体师生同时还集体默哀1分钟。轻工学院18日收听到国务院公告后,就立即安排制定了全院哀悼日活动详细议程,使哀悼日活动有章可循,落实到细处。
二、 新疆机电学院、轻工学院、化工学校还将在5月19日中午2:28分统一组织全体师生在学校操场集体默哀三分钟,并购置了黑纱、标语等宣传用品。轻工学院还将在现场向该院107名四川籍学生每人发放救济补贴金500元。外贸学校安排全体师生届时停止一切工作、活动,就地默哀三分钟。
三、委属院校严格按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及经贸委通知要求,5月19日至21日停止所有公共娱乐活动,其中化工学校要求私人的娱乐活动也一并禁止。
四、委属院校在对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区捐助慰藉上表现积极,部署到位、安排超前。如轻工学院得知地震消息后,就深入到四川籍学生当中,摸清其家中平安消息,提前安排好相关慰藉工作。学院于15日晚组织全校学生在操场进行爱心传递烛光晚会,并在19日中午默哀时全体师生同唱歌曲《让世界充满爱》,为灾区同胞送上最真诚的祝福。委属院校还将继续为灾区捐款,许多学生还纷纷要求到地震最前线去当志愿者,尽最大力量帮助灾区同胞。
五、部分院校学生提出担任志愿者赴灾区抗震救灾,院校各级领导在充分肯定广大学生心系灾区迫切心情的同时,做好耐心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努力学习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