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论坛

政务>>党政动态

每年5%财政收入投向新疆交通建设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7月15日 10:01:20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已有 评论 发表评论   背景色
 
 
 
 
 
 
 
文字大小

    天山网讯(记者韩晓怡、李春报道)从2008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财政每年会将财政收入的5%作为交通专项资金,投入到交通建设中。7月14日,自治区制定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

    据介绍,交通专项资金是指我区各级财政筹集安排的专项用于我区公路建设、还贷和管理养护的财政预算内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会同交通厅负责管理和使用。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新疆都市报 责编: 王旭
网友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不代表本网观点)
昵称 匿名发表
内容 查看评论